一、設獎目的:
二、獎勵對象:本系學業優異表現學士班學生
三、申請資格:學士班二至四年級(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學生),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且未受懲處者
四、獎額:獲獎者所屬學系前一學年學雜費全額相同之獎學金
五、繳交文件:
-
1.數學系學士班獎學金申請書
-
2.學習歷程與讀書計畫書(一)
-
3.推薦信(至少二封)
-
4.中文成績單
-
5.其他有利證明文件(如學士論文或研究計畫或成果)
>> 校長獎獎學金辦法